一、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尽快出台扶持电子商务产业优
惠政策》的提案
提案号:[2014]1号、2号
提案人:李奕权、李宇浪
提案内容:电子商务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界涵盖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带动传统微小企业发展。
兴宁市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众多,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业务时间较长,兴宁市电商在业界素有“草根电商精英发源地”。市委、市政府应借鉴深圳、东莞、揭阳和江西等的电商产业政策,尽快出台扶持电子商务产业优惠政策,支持现有电商企业,鼓励青年人通过互联网创业,引导传统产业从单一性本地市场向全国市场进军,拓展销售渠道,做强兴宁经济。
建议:
1、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这项民生,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
2、电子商务产业主管职能部门落实职责,密切配合。
3、设立专项创业扶持基金。
4、为更好地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必须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创业园基地,可考虑在毅德物流城附近配套完成。
5、加强电商产业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基地,扶持鼓励电商产业发展,希望政府出台具体的奖励扶持措施。
承办单位:市经信局
督办领导:陈略宇、王忠泽、罗健辉
二、《关于加快推进熙和湾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号:[2014]14号
提案人:黄镜芳
提案内容:文化旅游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有一业带百业的效果。但目前我市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方面比较滞后,一百多万人口的大市,没有一个能容纳万人旅游观光的景区,与兴宁的形象和经济发展极不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有很大差距。长期以来,兴宁“留不住客”是经济结构的一大短板,更是旅游业的一大短板,这种现象迫切需要改变。
2012年,香港熙和集团响应市委、市政府“乡贤回归工程”的号召,投资38亿元在永和镇建设客乡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目标是打造集旅游、休闲、体育、度假为一体的五星级旅游景区。这是我市招商引资的重大成果,也是造福兴宁人民的好项目。经过两年的建设,熙和湾已初具规模,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熙和湾接待游客达十多万人次,是我市人气最旺的旅游景区。该项目对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和兴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具有重大作用。
虽然目前熙和湾建设项目进展较为顺利,但我们仍感到进度还不够快。为加快熙和湾的建设进度,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熙和湾的扶持力度,使这一项目尽快落成,发挥效益。
建议:
1、熙和湾项目是近年来我市引进的为数不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建议政府要与对南部新城区开发一样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措施,支持熙和湾项目的建设。
2、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熙和湾项目建设,包括优先解决用地、水费电费优惠、行政性收费减免、上级专项项目资金以及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要为熙和湾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包括市政配套建设、交通道路、环境保护等,要尽量满足熙和湾建设项目的要求。
4、加大对熙和湾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熙和湾对兴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为熙和湾注入精神方面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主办单位:市招商办
会办单位:市旅游局
督办领导:谢胜扬、彭志洪、刘卫星
三、《关于集中整治乡村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兴宁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号:[2014]154号、155号
提案人:民盟、张云标
提案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力度,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村民和外出乡贤都较为满意。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仍有乱丢乱倒的习惯,甚至有个别人把大量的建筑垃圾偷倒到偏僻处或河里;镇级垃圾填埋场只作简单处理,仍然是蚊蝇滋生,臭气熏天,污水横流,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地下水源;镇村干部由于工作压力大,再加上镇村两级经济较为困难,普遍存在厌烦懈怠的情绪。因此,为了建设美丽兴宁,必须继续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乡村环境卫生。
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加大环境卫生经费的投入,并把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正常运转。积极主动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和上级有关部门设备设施的支持。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树立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自觉维护乡村的环境卫生。
3、加快建设山区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逐步取消镇级垃圾填埋场,真正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目标。强化监督检查,不断优化考核机制。可采取明查、暗访、评比、奖励、通报等形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使镇村干部不敢懈怠,始终保持旺盛的干劲。
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督办领导:罗利娜、陈日新、刘卫星
四、关于《全面完成我市今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建设任
务》的提案
提案号:[2014]150号
提案人:练坚
提案内容: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先行点。按照先灭荒次改造的思路,规划2012、2013、2014年重点消灭宜林荒山荒地,达到“三年完成灭荒任务,四年完成总体任务”的目标,实现乡土阔叶树种全覆盖。2014年全市造林任务9.62万亩,其中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建设任务还有7.31万亩(含珠江防护林0.4万亩),工程主要分布在永和、大坪、合水、石马、径南、叶塘、新圩等镇。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绿化建设水平,加快我市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要下足决心全面完成我市今年7.31万亩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任务。
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要认识到搞好森林碳汇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新一轮绿化广东”精神,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兴宁建设成“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的具体体现。
2、要高度重视,把这项任务当作当前的中心工作,组织强有力的队伍认真抓落实,及早做好规划设计、备耕等工作,确保依时完成任务。植树后还应落实责任,加强管护,保证种植一株存活一株。
3、种植可采用随机混交的方法进行人工造林,株行距3×2.5米,打穴规格50×50×40厘米,造林密度89株/亩。树种应选择稳定性好、抗逆性强、固碳能力强的优良乡土阔叶树,如木荷、香樟、山杜英、藜蒴、枫香等树种。
承办单位:市林业局
督办领导:何志平、曾庆雄
五、关于《再提以镇为单位兴建乡镇公墓或骨灰楼,避免或
减少“二次土葬”的行为》
提案号:[2014]168号
提案人:陈启文
提案内容:每到清明,都是森林消防员最紧张的时期,因祭拜
引起的山火每年都发生。我市推行火葬已经二十多年,逝者火葬率达到100%。我市是山区县,交通不是很方便,人们一般都是将逝者的骨灰带回老家安放,由于客家人比较迷信风水,骨灰还要选择“风水宝地”大兴土木建设阴宅,以至劳民伤财、水土流失、大煞风景、引发火灾。往往是房前屋后、田间路边,就是阴森不雅的阴宅,与活人争抢地皮,影响和睦,这种“二次土葬”的现象大量存在,结果跟没有火葬一样。每年为祭祖扫墓,引发的山火不计其数,严重破坏了封山育林,影响了人们脱贫致富。而且,散乱密集的坟墓,也影响了村民修路、建房、耕种。
建议:
1、堵不如疏。客家人迷信风水不是一下子能够改变的,人们兴建豪华的阴宅,也是出于对先人的尊敬,所以指责和禁止都是无济于事的,只有因势利导,引导人们集中安放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2、由于交通不便,要人们都将先人骨灰寄放在县级公墓是不现实的。建议政府在每个镇都选取一片“风水宝地”建乡镇公墓,以优惠价格卖给市民集中寄放骨灰,并且严令禁止“二次土葬”的行为;对之前已经“二次土葬”的,鼓励迁入公墓,减半或免收费用。
3、可以引入民间投资兴建乡镇公墓,政府无须出钱,只要出政策,保证投资者有合理的利润,防止趁机敛财。至于公墓的维护则更简单,在附近招标引进卖香火、开饭店的即可,以墓养墓!
4、集中兴建的乡镇公墓,环境更好,有专人维护,不会水土流失,不会引发山火,交通方便,集中拜祭,且造价只有分散兴建的十几分之一,实在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督办领导:罗宇芳、郑华
六、关于《尽快完善上华桥至滨江花园道路等市政设施》的提案
提案号:[2014]59号、60号、61号、62号
提案人:黄丽芬、彭万彬、邹华、李岸辉
提案内容:宁江桥至兴宁大桥宁江西堤道路已全线贯通,都铺筑了水泥路面,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宁江东堤也只剩下上华桥至滨江花园这一段未完成道路等市政设施,而这一段的河堤改造也有3、4年了。现在广大市民都十分盼望早日把这项工程建设好,贯通城区宁江东堤全线,尽快惠及民众。
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强有力的队伍,尽快解决好涉及工程建设拆迁这一关健问题。
2、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尽快组织实施,把道路、休闲通道、绿化、亮化建设好。
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督办领导:陈日新、刘卫星
七、关于《改建宁江三金拦河闸、望江桥闸十分必要》的提案
提案号:[2014]19号、20号、21号、22号
提案人:黄文强、黄平、肖伟炎、彭万彬
提案内容:刁坊段宁江河三金拦河闸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是一座补水灌溉和改善水环境为主,兼顾固床和发电综合利用的水闸。三金拦河闸陂顶高程较高,加上宁江流域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导致上流洪水位提高,对上游防洪排涝造成不利影响。目前,三金拦河闸正常蓄水位较低,难于满足两岸自流灌溉的要求。望江桥闸始建于1974年,是集防洪、灌溉、供水于一体功能的桥闸,其水闸桥不仅是抢险工程维修的工作桥,它更担负着宁江两岸数万群众往来的交通桥。该桥经过近40年的运行,早已成为一座危桥,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改建三金拦河闸、望江桥闸显得十分必要。
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争取上级重视和财力支持,及早动工改建,尽快惠及百姓。
2、科学规划,不仅能充分发挥它的功能作用,而且能成为亮丽的景观;高质量施工,在施工中严加监管,改建成优质的拦河闸。
3、高质量扩大扩宽望江水闸桥,把该桥改建成集工作功能与交通功能于一体的水闸桥。这样,既方便群众出行,有效分流工业园区职工,又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承办单位:市水务局
督办领导:陈日新、何全君
八、《关于城区禁止三轮机(电)动车通行后,完善公共交通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号:[2014] 107号、108号、109号、110号、111号、
112号、113号、114号、115号、116号、117号
提案人:曾建强、余伟方、廖胜天、杨庆安、民建、龚秀红、
钟高潮、李宗杰、陈勇、张云标
提案内容:市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在城区禁止三轮机(电)动车的通行,这一措施将有效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解决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较乱的问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民的出行,加上现在公交车营运线路上,未能覆盖城区,运营车辆陈旧、脏,上落站点设施简单,没有挡雨遮阳的功能,有的站点残缺不全等。因此,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充实、增加公共交通的车辆和线路,完善站点的功能,以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建议:
1、重新规划好公交车的行车线路,增加运营车辆,加大班次密度;增加线路,扩大覆盖面,确保城市主要街道都有公交车经过和上落站点。同时增加的士数量。
2、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资金投入。公共交通是城市的一项基础设施,应本着“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宗旨,致力改善存在条件,政府应加大公交补贴力度,营运车辆该更新就更新。
3、沿城区禁行三轮机(电)动车的分界线,应增设环城公交线路,满足分界线沿线市民出行的需要。
4、延长公交车末班车发车时间,特别是主要线路公交车的末班车发车时间,建议从现在的夏季19时,冬季18时30分延长至夏季21时,冬季20时30分为宜。
5、加快公交车风雨亭和站牌站点建设,在风雨亭里绘制整个城区公交线路图,方便市民出行。
6、加强公交车和的士车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形象。
7、禁三轮车后,公安交警要利用一切舆论工具,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组织警力上路,维持交通秩序,现场教育违规市民。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
督办领导:李永锋、刘卫星
九、关于《加强城管工作常态化,促市容市貌换新颜》的提案
提案号:[2014]93号
提案人:蓝惠普
提案内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经工作人员的认真努力和全体市民的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容市貌得到改观,市民反映较好。但管理不彻底,措施不落实,仍存在较为突出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乱摆乱卖现象没有根本上刹住,死灰复燃。二是由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组织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没有常态化。三是城市管理资金不足、人员不足、措施不足。上述突出问题制约着我市城管工作不能上新台阶,市容市貌不能得到根本性改变,市民幸福指数以及城市形象也得不到提高,与“宜居城市”仍存在差距。
建议:
1、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常态化。继续组织由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伍进行巡逻检查,保证人员时间有落实,建议巡逻时间应从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星期天、节假日不间断,用高效手段,用常态化手段,狠抓治理城市脏、乱、差以及乱摆乱卖的不良现象,还整洁、清新城市。
2、从综合管理上下功夫。要从组织、人员、资金上“三落实”。兴宁老城区仍是我市政治、经济活动的中心,仍是市民较集中居住、学习、生活、活动的地方,居住近20万人。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街道较窄,城市破旧,虽有部分旧城进行了改造,但仍不理想,再加上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仍然是人车难行。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以及人员的投入,在人员管理上,可利用离退休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城管队伍,组织他们上岗管理,这是用较少钱办的实事。
3、提高执法力度。对乱摆乱卖,对累劝不听,对我行我素的人员进行多方面教育引导,也可进行电视暴光。对违法经营,该罚则罚,决不心慈手软。同时,应对一直遵经守法,服从管理的营业者予以表扬,树立正气,促进城市形象的提高。
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督办领导:陈日新、谢文航
十、关于《官汕三路、保健院背侧兴叶路“三鸟”交易点应尽快搬迁》的提案
提案号:[2014]120号、121号、122号
提案人:陈仕华、医卫组、余福根
提案内容:官汕三路机场路口段,保健院背侧兴叶路路口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三鸟”交易点,微风过处,禽毛飞扬,腥臭难闻,严重污染环境,长期困扰着附近的居民。如疫情发生,它难于控制,极易传播、蔓延。值此近年来禽流感高发之际,为减少感染禽流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应加快“三鸟”市场建设,尽早搬迁上述路段的“三鸟”交易点。
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条例》、《重大动物疫情预案》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依法立即关闭,转移上述路段的“三鸟”交易点。
2、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妥善安排好承接“三鸟”交易点及人员安置,做好禽流感防控措施。
3、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建议政府建设专业的“三鸟”市场进行统一管理,扫除街道两旁“三鸟”交易场所,严禁在市场外摆卖鸡、鸭、鹅。
承办单位:市住建局
会办单位:市经信局
督办领导:王忠泽、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