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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学习资料(第六期)

浏览次数:3083   发布时间:2014-11-21 10:15

 

学 习 资 料

 

(第六期)

 

兴宁市政协学习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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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

2、依法治国总目标、五大体系、六大任务和《决定》七大看点

3、人民政协要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凝聚力量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

 

一、四中全会概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继续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继续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好基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二、工作报告《决定》的主要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工作报告,全文约1.7万字,共分七部分三大板块构成。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结束语构成第三板块。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五大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ƒ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⑤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4、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1.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 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3.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4.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1.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2.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3.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4.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5.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完善审计制度。
  6.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2.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3. 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4.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5.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6.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提高普法实效。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4.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1.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2.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
  3.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1. 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2.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3.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4.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5.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6. 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
  7. 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报告最后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三、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全文约1万字,分三部分:关于全会决定起草背景和过程;关于全会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关于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说明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即着手研究和考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2月,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文件起草组在成立以来的8个多月时间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全会决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重要修改。

说明指出,全会决定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四是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五是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

说明还强调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10个问题。

 

 

依法治国总目标、五大体系、六大任务

和《决定》七大看点

 

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大体系:

  1.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2.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3.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4.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5.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六大任务:

  1.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6.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七大看点:

看点一:立法  拓宽公民参与途径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看点二:宪法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看点三:追责  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看点四:独立  领导干部不能干预司法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看点五:优化  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看点六:队伍  完善职业准入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看点七:考核  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人民政协要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凝聚力量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全面部署,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回应了社会关切,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和指导性,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性质定位,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能,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积极献计出力。近年来,政协参政议政工作比较活跃,但开展批评和监督相对较少,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总体上比较薄弱。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人民政协应依据章程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政协章程明确规定,政协要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需要发挥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对全会《决定》中有关举措的贯彻落实和违反《决定》要求的各种行为,都可以成为政协民主监督的对象。这将有助于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有助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的改进。各级政协要进一步探索开展监督的新形势新途径,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工作研究,把围绕依法治国开展民主监督纳入政协履职的重要议程,加强总体筹划,就有关题目组织开展监督性、批评性的活动,为推动《决定》举措落到实处作出积极贡献。

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等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人民政协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广大政协委员都要切实加强对宪法和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把握,增强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做到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建言献策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以自身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社会风气和周围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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