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中共兴宁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从2020年3月18日起至5月17日,对市政协机关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政协机关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意见箱、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巡察意见箱设在市政协机关门口;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信访邮政信箱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 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