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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习资料(第三期)

浏览次数:2173   发布时间:2017-03-24 15:35

学 习 资 料

 

(第期)

 

兴宁市政协学习委办公室                  20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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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强化担当意识  做合格政协委员

2、争做模范履职的政协委员

3、“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是统一的有机整体

 

 

 

 

 

 

强化担当意识 做合格政协委员

 

深刻理解把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切实履行好委员职责,做“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政协委员。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支持人民政协工作。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等都对政协工作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去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职能和原则要求,把人民政协工作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强调要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强调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要着力规范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切实提高协商议政质量和实效;强调要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强调要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出实招、谋良策,引导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汇聚改革正能量;强调要切实把政协协商活动纳入党政工作总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协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强调要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弘扬正气、倡导新风,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调要加强委员的学习培训和服务管理,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这些重要论述,抓住本质,揭示规律,指明方向,是对人民政协理论的丰富发展,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切实履行好委员职责,做一名“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政协委员。

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人民政协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为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60多年以来,我们党已经领导人民走出了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切实维护和发展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不断推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持续保障了人民群众过上更安全、更自由、更文明、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坚强保障。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始终不渝将人民当家做主作为领导和执政的根本原则,因此,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作为政协委员,务必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不动摇,自觉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政治态度不动摇,自觉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纲领的政治信念不动摇,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发挥好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凝聚思想政治共识。协商民主以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和求同存异为原则,强调决策前的征求意见、充分交流,注重决策执行中各种利益的博弈融合、形成共识。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政协的协商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反映各方面利益诉求,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促进党和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可以说,政协的协商民主过程,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比如每年的全国两会,就是一次凝聚共识的大会。委员们自觉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坚持平等议事、弘扬民主精神,围绕中央大政方针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在讨论交流中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

凝聚共识最重要的是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坚持求同存异。在人民政协,“同”是基础和前提,就是共同致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我们团结奋斗的最大思想政治共识和最大公约数。“异”是客观现实和重要特征,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利益诉求、知识背景、社会阅历、生活方式等不尽相同,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看法和认识总会存在差异。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有些差异在减少和消弭,同时还可能出现新的差异。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必须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具体意见有分歧但在基本原则上要有共识,思想观念有不同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应聚共识。要鼓励各种意见建议的充分发表和深入交流,使矛盾在协商中化解、分歧在讨论中趋同,从而推动共识的形成和团结的加强。这些工作不是“显绩”,但起的是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作用,应成为衡量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准。

作为政协委员,在各种履职活动中,应更加广泛地凝聚发展共识、改革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做到增进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弱化主导,自觉抵制和反对一切违背、损害和削弱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言行,不断巩固已有共识,凝聚新的共识。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精神,多提批评和建议。要加强理性思考,全面客观认识和看待问题,站在全局提出意见和建议,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信。

三、用好话语权,发挥正能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议政不行政、献策不决策、立论不立法,是各界人士发表意见、进行协商交流的平台,政协的履职舞台实质上就是一个行使话语权的舞台。政协开展工作靠的不是权力和纪律约束,而是智力和影响力;靠的不是“说了算”,而是“说得对”。在协商过程中要敢于讲真话、建诤言,帮助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到实处。

作为政协委员,最重要的是把握好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善于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要树立协商理念,坚持平等协商、互相尊重,围绕重要决策部署和民生热点开展协商讨论,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努力增进共识、解决问题、促进团结。要掌握协商方法,善于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把问题找准,把原因说透,提出具体实在的对策建议,同时又要态度友善、注意分寸,使所讲真话、所道实情入耳入心。要把握好协商的边界,坚持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框架下开展协商讨论,不发表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不传递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善于求大同、存小异,在协商中寻求和增进共同点,使协商讨论的过程成为增进了解、消除误解、加深理解的过程。

提案是每个政协委员都能、也都需要参加的一种履职形式,政协委员应当善于运用提案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独特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指出:“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就提案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充分显示出中央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政协委员要把提出提案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任务,作为用好话语权、发挥正能量的看家本领,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取党政关注、群众关切和现实所需、自身所长的议题,深入调研和论证,做到选题准、调研深、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力争每年都能推动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

四、有担当意识,做合格委员。人民政协是委员奉献社会、发挥作用的大舞台。人的一生中,能有机会在政协这个舞台上参政议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谋,为人民利益而呼,是件十分光荣的事,应当倍加珍惜。但荣誉的后面也是一份重大的政治责任。当前,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迎来了向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冲刺的关键时刻,人民政协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政协委员应当自觉肩负起责任和使命,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应当把荣誉和责任担当结合起来,认认真真履行章程所赋予的职能,选取党政关注但尚未实施、自己专业所长又切中要害的问题和切口,持续深入挖掘,坚持不懈提出提案和意见建议,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委员中确实有人把“政协委员”当花环、当标签,当“挂名委员”。作为各界别的代表人士,如果不能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反映界别诉求,如果不能有效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如果不能遵守政协章程,既不提提案,也不参加会议,这样的政协委员只能是一种摆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上明确提出,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强化政协委员的管理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强调:“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政协委员身份不符的行为,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甚至责令其辞去政协委员。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政协决议的,应当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也对委员履职内容、履职方式、履职保障和履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自觉把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把委员权利和委员义务统一起来。要始终牢记“三个拒绝”,即:拒绝冷漠和懈怠,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素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工作,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

(作者系广东省政协主席)

 

争做模范履职的政协委员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委员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如何,对政协整体工作的成效至关重要。政协委员应把强化实践锻炼、勤奋模范履职作为当好政协委员的根本追求,做到政治成熟、业务娴熟、履职有为。

做一名肯学习的委员。加强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是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前提,做好政协工作,当好政协委员,就必须加强学习,把握规律,通过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加知识储备,更加精准地看到问题,更有见解地提出建议。

做一名善观察的委员。作为政协委员,要有观察力、洞察力,盯牢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而提出有预见性、有前瞻性的建议。善于观察问题首先要“善”,要养成主动性、习惯性;其次要“观”,要全面看,辩证看,深入看;再次是“察”,由表及里,入木三分,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表象不见本质”。把善于观察问题融入到履职的全过程,学会用全局的眼光、宽阔的视角、理性的思维去看问题,进而发现问题的症结,提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有价值、有见解的建议。

做一名勤调研的委员。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就是谋事,要把事情谋准、谋清、谋透,前提就是调研。不深入调研,就不知道事情的本来面目,就无法提出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在委员履职上就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缺项。不论是提出意见、撰写提案,还是协商议政、反映社情民意,都要进行深入的调研,养成勤调研、深调研的习惯,做到“不经调研不建言,不经调研不立论”。

做一名会思考的委员。“善思者得章法,善悟者得学问。”虽然看到了问题,但提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所提的建议不管用、行不通,根源就在于思考得不深刻,就事论事,停留在表层,没有深入到本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政协委员在履职中要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找到症结,从繁杂凌乱的表象中找到根源,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提炼,梳理归并,提出合理的意见。思考的深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不同,有的委员提的提案有理有据,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采纳,是因为提案的提出经过了认真的思考分析,经历了深思熟虑的过程;有的委员提出的提案质量不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思考。

做一名能直言的委员。首先要诚恳,态度要真诚,带着善意;其次要坦率,有什么说什么。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无论是提出批评还是建议,要出自善意、顾全大局、有助团结,不能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要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福祉等大局出发,理性有度地表达个人的见解。能“直言”还要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熟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不能情况不了解、问题不清楚,就天马行空、不着边际、雷语连篇。政协历来鼓励和支持委员勇于直言、敢于建言,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为委员营造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作者系江苏省灌云县政协主席)

 

“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是

统一的有机整体

 

懂政协是前提;会协商是内涵;善议政是体现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重要杠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这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指针。“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特征。懂政协是前提,不懂政协,协商、议政就成了无本之木;会协商是内涵,即在新形势下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善议政是体现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重要杠杆,也是发挥人民政协特点与优势的必由之路。深入学习、领会和践行“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是推进新时期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懂政协”要更加到位、准确、深刻

人民政协已经走过60多年的光辉历程,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不仅为国内所共知,也为国际所瞩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政协”,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对政协的认识更加到位、更加准确、更加深刻,就成为“懂政协”的题中应有之义。

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高度,认识政协的性质定位。经过近代以来的百年探索与实践,我国找到了自身的政治发展道路,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懂政协就要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认识政协的性质定位。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政协是协商机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政治生活中,人民政协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是决策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正确领导、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有效执行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完整组合,也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每一部分都有各自的工作定位、工作规律、工作方式。作为“四大班子”之一的人民政协应找准自身定位,善于以民主的作风和协商的方法形成共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站在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认识政协的性质定位。我们要充分看到人民政协的政治包容性、广泛代表性和不可替代性。人民政协要加强与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联系,引导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让各个阶层和群体的代表性人士通过政协在党和政府决策过程之中、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建言献策,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会协商”要做到培植观念、擅长参与、发挥作用

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广泛协商,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十八大以后,中国共产党作出了一系列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重要遵循。“会协商”的要求,不仅针对政协,而且适用于各级党委政府,应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

培植协商理念。这种理念首先蕴含了民主精神。共产党执政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充分发扬民主,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这种理念也包含着共产党人的宗旨观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无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还是国家机关施政,都必须坚持贯彻群众路线,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接受广泛的监督批评,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种理念还包含着良好的精神品质。我们必须把协商作为开展工作、合作共事的重要风格去涵养、去发扬,认真落实俞正声主席的要求,“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化解分歧,切实将协商理念寓于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开展工作各方面”。

全面推进协商民主发展。要擅长扩大政治参与。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尽可能多地听取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社会各族各界的批评和监督,真正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在重大问题上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要擅长创新协商形式。不论是党政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还是基层单位、社会机构,都要建立和拓宽协商民主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努力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协商格局。要擅长完善制度设计,构建一个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逐步出台一系列规程性的制度,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对于党委和政府来讲,要自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搭建好规范化、常态化的协商平台,切实将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过程中的协商互动。对于政协来讲,要自觉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协商、监督、参政、咨询等的有机结合;注意改进方式、方法,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注意创新协商形式和载体,探索恳谈协商、书面协商、网络议政协商等。

“善议政”要议得准、深、透、巧

人民政协“议政不行政、献策不决策”的特点就决定了要“善议政”。议是重心、善是要求,就是要议得准、议得深、议得透、议得巧,不是漫无目的泛泛而谈,也不是只唱赞歌不提意见的敷衍了事,而是要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议得准,找准建言着力点。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应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中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党政应当解决但一时无暇顾及,而政协又力所能及的问题,深度调研,议深议透。在议政过程中,特别要注意选择切口小、立意深、小中见大的议题,通过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破解共性问题的思路和举措。

议得深,提出真知灼见。政协组织发挥作用不靠说了算,而靠说得对,因此议政建言必须求真求深求实,靠有分量、高质量的建议发挥咨政作用和影响力。要把调查研究作为议政的前提和基础,沉到基层一线,在“耳听”、“眼观”和“动脑”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找准矛盾和症结。要边调查、边梳理、边研究,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研究分析、提炼升华,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提出破解问题的办法。

议得透,集合各界智慧。要把调查研究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组织各民主党派、有关部门、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充分协商论证。要探索建立政协智库,打造一支高水平、有造诣、有责任感的专业建言队伍,提高议政建言质量。

议得巧,促进转化落实。人民政协建言不仅要说得对,还要说得好。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不说空话套话。要敢于说真话、建诤言,大胆反映真实问题,本着改进工作、促进解决问题的目的提出建设性意见。要言之有度,理性务实地提出建议,理直气和地协商建言。

“懂、会、善”需要强化人民政协功能

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需要进一步强化人民政协的功能。

强化团结统战功能。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面光辉旗帜,也是两大价值追求,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真正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就要把握好团结和民主的关系,协调做好协商民主和团结统战工作。一方面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协商议政活动,通过广泛协商讨论,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代表性强、包容性大的独特优势,广泛联系和团结各种社会力量,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发挥人民政协的团结统战功能,必须把增进思想政治共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必须坚持拓宽团结面、扩大同心圆,创造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条件;必须坚持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不强加于人,在平等讨论对话中深化思想认识,在真诚服务中广交深交朋友。

强化民主监督功能。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蕴含着民主监督的内涵。懂政协,要求全面理解政协的性质定位和三大职能,包括准确理解民主监督的性质,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工作开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会协商,要求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协商环境,政协委员围绕协商议题讲实话、建诤言,提出不赞成或反对性意见,是一种民主监督。善议政,要求围绕某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调研过程中政协委员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批评性意见,也是在开展民主监督。因此,强调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深化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赋予其更大空间。我们要在运用提案办理、专项视察等传统监督形式的同时,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新途径,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让监督对象感受到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挑刺而是支持,不是添乱而是解难,不是压力而是动力。

强化政协机关的服务功能。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政协机关提出的要求。要着力提高政协机关的服务保障能力,大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机制,健全委员联络机制等,实现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倡导深入扎实、精益求精、真诚服务的作风,靠人格品行、靠作风形象赢得委员的尊重和认可,努力把政协机关打造成政协委员之家;加强工作创新,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网络媒体技术搭建履职平台、服务平台、互动平台,提高履职成效;加强委员管理,引导委员自觉恪守履行职责的制度、程序和规范,充分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在本职岗位上的带头作用,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作出独特贡献。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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