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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学校周边门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浏览次数:7455   发布时间:2013-09-06 10:25

  9月份学生开学了,许多市民反映,学校周边食品店、流动摊挡,廉价劣质食品多,“三无”食品多,对学生健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门店、流动摊档食品安全加强监管。

  

回音:

兴宁市工商局立足职能 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今年来,工商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部门责任,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91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856户次,查处食品案件13宗,取缔无照经营4户,引导办照23户,收缴过期食品15.8公斤。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一是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领导机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要求各基层工商所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挥,组织得力监管人员开展检查,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提供了保障。二是实行层级监管责任制,局长与所长、所长与网格人员、网格人员与经营户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明确,个个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管理网络。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把学校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主体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其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制度,形成食品进货可追溯机制,确保校园周边销售的食品来路明、身份正。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制度的落实。网格监管人按照职责要求履行监管法定义务,留存清晰的监管痕迹。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一是部署全局性校园周边食品打假联动执法。9月中旬,组织全市流通领域食品统一大检查。局机关股(室)人员到挂钩工商所,与相邻两个工商所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各中、小学周边从事食品等经营活动的小卖部、小商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以学生奶制品、饮料、果冻果脯、散装食品、膨化食品等小食品为重点,检查中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6宗,查获过期、标签不合格食品一批。 二是加大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对奶制品、面制品、饮料、食用油、儿童小食品等5类重点食品实行跟踪治理。同时加大食品检测密度,做好食品质量监测过滤工作。

                            

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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