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政协网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兴宁市政协办公室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2989   发布时间:2018-08-20 10:40

兴宁市政协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政协兴宁市委员会属于政府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政协机关设5个正科级职能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兴宁市政协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6名,核定为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4名,至2017年12月份兴宁市政协机关实有在职人员40人(其中在编人员36人,聘用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44人。(2018预算包括民盟,民革,民建)

(三)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政协兴宁市委员会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一中心四组团”重点工程的建设。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重点协商,积极履行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作用,搭建履职平台,切实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推动兴宁市经济建设和各项民生发展。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拔款818.21万元,比上年减少1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2018年预算支出81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18.21万元。比上年减少1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59.81万元,占6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4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86.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1.2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58.40万元,占31.6%。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87.5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7.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7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7.5万元,对比上年增加7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0万元,同上年持平,本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24万元,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下降4%,主要是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21.84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车维护费用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兴宁市政协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Copyright @2012 by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兴宁市委员会办公室
TEL:0753-3326679 E-mail:gdxn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