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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习资料(第二期)

浏览次数:1405   发布时间:2016-05-13 15:40
学 习 资 料
 
(第二期)
 
兴宁市政协学习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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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全面把握“两学一做”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2、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新成效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全面把握“两学一做”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党中央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内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两学一做”的科学内涵,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要求,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
  一、“两学一做”:基础在学
  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提高认识,是我们党深化党内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中央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就是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对全体党员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提出不同要求。这既突出了学习的基础性地位,又明确了学习的基本内容和重点,体现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要精当适用、区分层次对象、务实管用的要求。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我们党的党章,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政治主张、奋斗理想和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管党治党的总遵循,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是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党员应当严守的纪律和规矩。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在制定和完善党章党规的同时,对认真学习、自觉执行党章党规作出明确要求,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言行,有力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保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了党的健康发展。心有党章党规行不乱。学习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强化党章党规意识,是全体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迫切需要。
  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党的90多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我们党艰苦探索的过程,是广大人民群众创新实践的过程,也是党的领袖和广大理论工作者发挥聪明才智、耗费心血总结和概括提炼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劳永逸的,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形势在变化,必须始终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的创新发展。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所以不断取得新成就、开创新局面,根本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导。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全党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需要明确的是,学党章党规与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二者是紧密联系、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党内的根本大法。十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现了党章的与时俱进,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发挥了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一方面以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根本遵循,是对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深入阐释,是对严格遵守党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创造性推动、创造性落实;另一方面又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具时代特点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修订和制定的一系列党内法规,都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贯彻和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因此,“两学一做”中的“两学”,虽然是学习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两个方面的内容,但二者在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上是完全一致的。这也正是中央要求把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的根本原因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实际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二、“两学一做”:关键在做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合格党员,是实干出来的,是踏踏实实做出来的。中央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这不仅明确了学习教育的根本方法和着眼点、落脚点,而且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合格党员的要求和标准,为广大党员指明了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提供了对照检查的“镜子”和衡量检验的“尺子”。
  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队伍的建设。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对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一大制定的党纲和二大制定的党章,都强调党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保守秘密,对党忠诚忠实,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1927年6月第五届中央政治局通过的第三次修正章程,规定党员必须“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形成比较完整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并为此后的历部党章所坚持,也是现行党章中关于党员条件和标准的重要内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强调和重视思想建党,创造性地解决了在党员队伍以农民成分为主的情况下,如何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课题。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着重于思想上建党,强调共产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思想入党是根本,成为我们党自身建设的一大特点和优势。
  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奋斗历程中分别提出了党员的条件和标准。在1929年召开的古田会议上,毛泽东确定了新分子入党的“五个条件”。在1938年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党员要在抗日战争中成为模范的具体要求。1939年,陈云提出了党员的“六条标准”。新中国成立之初,刘少奇提出了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概括了合格党员应当具备的“五种精神”。认真分析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要求和标准,可以得出两条重要结论:一是合格党员的标准既是原则的、也是具体的,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都是根据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的,是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随着中心任务和时代要求的变化而变化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二是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的要求和标准各有不同,但根本性、原则性的东西是始终坚定地坚持、一以贯之的。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等始终没有变,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始终没有变。正是这些“变”和“始终没有变”的有机结合和统一,使我们党始终保持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革命建设改革的坚强领导核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适应这一中心任务的需要,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和标准。这24字的要求和标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状况和面临形势任务的清醒认识,刻画出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形象的“标准像”,赋予共产党员以新的时代内涵。做合格党员,就要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时时处处事事用这把“尺子”来衡量自己,用这面“镜子”检视自己,提振精气神、展示新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需要明确的是,“四讲四有”的要求和标准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而是与我们党关于党员的要求和标准一脉相承的,与党章党规关于合格党员的规定是内在一致的,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更具时代特点的新要求是内在一致的,是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合格党员的规定和要求的集中概括和提炼。为此,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就要同深入领会掌握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合格党员的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过程中,加深对“四讲四有”的理解领会,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践行“四讲四有”过程中,加深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领悟和把握。
  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最根本的是要自觉增强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的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始终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不断胜利前进。
  三、“两学一做”:融入日常
  中央明确指出,这次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而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此,中央要求,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这就指明了这次学习教育的基本定位和特色。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是有所不同的。集中教育是针对突出问题,针对“关键少数”,大喝一声、猛击一掌,是下“猛药”,治“重病”,集中整治。经常性教育,关键是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对象上,涵盖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方式上,立足抓常、抓细、抓长,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是细水长流;在目标上,强调“保健”,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组织生活之中,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第一,要激活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党支部是党的自身建设和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单位,是战斗堡垒。强调和重视党支部的作用,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开创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支部建在连上”,通过党支部掌握基层,确立起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一个关键。从三湾改编开始,支部建在基层,成为建党建军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成为我们党的传家宝。当前,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使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党支部的作用至关重要。中央规定,这次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这充分体现了对党支部地位作用的高度重视,是对党的这一传家宝的恢复和发扬。在学习教育中,党支部和党小组该做什么、如何发挥作用,中央已有明确要求。党支部就要按照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和中央要求,找准定位、明确责任,担负起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切实把任务扛起来,把责任担起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
  第二,要重新拿起和擦亮我们党开展党内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武器,回归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思想建党的原则和要求,我们党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积累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优良传统作风。但一段时间以来,这些制度和优良传统作风,有的束之高阁,有的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当前,在一些党员身上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漠、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都与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不严肃、不经常有很大关系。在这次学习教育中,中央对“三会一课”、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党支部就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重新拿起和擦亮这些武器,回归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明确基本内容,掌握精神实质和方式方法,结合实际严格执行起来、严格开展起来,做到学之深、知之准、行之笃,使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发挥应有作用。
第三,要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创新、再创新,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成效。对这次学习教育,中央明确要求,要强化问题导向,学和做都要针对问题,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为此,党组织和党员要把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问题贯穿于日常的组织生活,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围绕中央强调要着力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做到边学边改、即知即改,使学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中央强调,这次学习教育要给基层留出空间。这既是中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而采取的重大措施,也向基层党组织提出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情况千差万别,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情况千差万别,如何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如何把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实到位,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需要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创新,找到开自己“锁”的那把“钥匙”。当然,这种创新必须坚持和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发扬优良传统作风,在党章框架内进行,切实注重实效,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号,搞形式化、庸俗化、娱乐化的东西。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去学,务实去做,就一定会取得学习教育的成效,大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努力在会协商善议政上取得新成效
    
    政协开展协商民主,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不是看说得好,而是看说得准。
    俞正声主席所做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对做好今年的政协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体现了全国政协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考、新认识、新部署。学习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是各级政协组织和各级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努力转化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的重要使命。去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有关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为我们开展好协商民主活动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把团结和民主贯穿于协商工作之中,积极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等既有形式,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协商的渠道,使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地展开、更加灵活经常地进行,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作用。
    政协开展协商民主,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不是看说得好,而是看说得准。保证协商活动所提意见建议的质量和可行性,首先需要政协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把握事物规律,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建议提实。在开展协商活动前,要做好调查研究的准备工作。在与政府部门进行协商时,政协委员如果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就失去了建言献策的意义。要围绕协商议题,拿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详尽地了解情况,尽可能多地占有第一手资料,对有关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努力做到在协商中言之有据不道听途说、言之有理不主观臆断、言之有度不偏激偏执、言之有物不大而化之,使提出的对策建议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把握好调查研究的角度。政协开展调查研究,主要是配合党委、政府把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集中起来,把其他渠道不易听到的呼声愿望反映上去。因此,必须把握好角度,否则就是重复劳动。政协要发挥位置超脱的优势,注意站在全省的角度对综合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问题进行分析把握,注意了解和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信息和个别特殊群体的要求。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注重围绕深层次矛盾,讲别人没注意的问题,或是别人不想说、不敢说而又确实存在、事关大局的问题;提别人已经提出来或正在做但还不完善、急需补充完善的建议。
    防止一般化的调查研究。当前社会矛盾千头万绪,对同一事物往往产生多种甚至截然相反的看法。更严重的是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假数字、假情况、假政绩,往往造成是非混淆、真假难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一般化的调查研究,就很难把客观情况弄全弄准,以致建言说不到点子上,献策抓不住要害处。因此,要注意防止为调研而调研的倾向,切忌用浮躁的心态和走马观花的方式去了解事物、研究问题,要静下心来,掌握好方法,注意在“汇报”与“座谈”的结合中看清事物的全貌,既要听领导讲、更要听群众说,既看面上的、更看点上的,既看闪光点、更看落后处,努力掌握真实的情况,找到真正的问题。注意在“耳听”与“眼观”的对比中看清事物的本质,对部门提供的材料和实地调研掌握的情况,进行郑重而不敷衍、深刻而不肤浅、系统而不零碎的分析、比较,抓住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努力使政协所建之言、所立之论、所献之策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说到点子上、讲到关键处。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多调查、多研究、多思考,说真话、建诤言、献良策,齐心协力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努力使政协工作每年都有新气象、新进步、新成效。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后来又在多种场合进一步阐述并丰富这一概念的内涵,从理论到实践形成了系统的思想,不仅成为指导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针,为我国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够取得成功奠定了思想基础,而且提升了关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个重要的最新成果,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理论意义。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关系到是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让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最终判断我国是否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按照我党领导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总体战略部署,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还有大约5年时间,目前正处于决胜阶段。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存在着很多短板,其中农村还有几千万人口的贫困则是最突出的短板,必须合理安排公共资源、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通过大规模扶贫开发,让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成就举世瞩目。但是,全国仍然有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规模庞大,更加严峻的是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基础条件差,开发成本高,脱贫难度相当大,而且这些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2014年,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610万,比全国农民平均水平低3282元,这还仅仅是一个平均数,不能反映贫困人口的真实经济状况。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更低,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每年人均纯收入离3000元还有不小的差距,甚至有的家庭除了政府救济外都没有稳定的现金收入来源,面临着生计难题和困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
  让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确实面临很多困难,任务十分艰巨,据此有人提出贫困是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的现象,消除贫困在当今中国是一个不现实的目标,让所有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仅仅是政治口号而已。很显然,这种认识虽然坚持了唯物主义原则,但没有用辩证法来看待几千万贫困人口难题,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
  习近平在形成精准扶贫思想时就提出扶贫要实事求是,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切忌喊口号。按照习近平后来的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指农村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要提高到贫困标准线以上。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按2010年贫困标准确定的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按照2010年物价水平确定的贫困标准是人均纯收入2300元,据此计算在2014年全国贫困人口规模为7017万。
  我们在实际调研中了解到,各地按当年价格计算的2015年农村贫困标准大约是人均纯收入2900元左右,在扶贫工作一线的干部普遍反映如期脱贫有难度,但通过努力一定能够完成任务。
  实际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不仅仅是一个指标和标准的问题,更是人心向背的大问题。我们曾经犯过严重的左倾错误,宣布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结果让老百姓失望。这次到2020年我国正式宣布已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时候,不仅仅各项指标实现了,更需要让中国老百姓满意,让世界心服口服。
  让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根本在于精准扶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目前,我国贫困分布还比较广。到2014年,全国还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近3000万个贫困户。如何扶贫?如何让脱贫成效显现?这是问题的核心,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很好把握并落实到行动上。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国家在确定的扶贫对象上经历了多次转变。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扶贫主要针对县级贫困区域。2001年国家扶贫重点对象转向15万个村级贫困区域,实施整村推进扶贫。2011年国家划定了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进行重点扶贫。这种以区域为对象推进扶贫工作,实践表明有助于在短期内集中政策和资金资源,有助于改善发展的基础条件,有助于让有能力的贫困人口尽快脱贫。同时,我们看到,一些地方为了争取到国家贫困县或者贫困村或者贫困地区而放“鞭炮”的时候,农村仍然有几千万人口需要脱贫,可见公共的和社会的资源配置在扶贫脱贫方面存在的错位,需要新思想。如果说过去国家确定的扶贫对象往往以区域为主,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突破点体现在扶贫脱贫对象由区域转到精准的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让扶贫攻坚明确了方向和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习近平于2015年6月在贵州提出,扶贫工作要做到“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扶贫必须精准识别工作的对象,真正弄清楚扶持谁,让谁脱贫,既要把现有的贫困家庭确定出来,又要把已经脱贫的家庭退出去,把返贫的家庭纳为帮扶对象。这是精准扶贫和脱贫的基础性工作。只有精准识别了扶贫对象,才可能确保扶贫资金、扶贫资源和扶贫力量精准配置到户到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就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组织动员并整合扶贫资金,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推动扶贫开发项目与行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试点安排相衔接,扶贫开发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融合起来,既作用于地贫困地区,更要作用于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这样才能加大扶贫投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为此,要组织动员并整合人才和人力资源,集中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在贫困乡建立扶贫工作站,在贫困村选派好第一书记、建设好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保证贫困户有人帮、有人扶。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又一重要思想
  习近平同志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我国现有农村贫困人口大多数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贫困家庭致贫原因多样复杂,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突出,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普遍,贫困家庭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发展条件严重不足,因病返贫、因灾返贫、因市场风险返贫、因发展能力不足返贫常见,贫困家庭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信心缺乏,内生发展动力严重缺失。社会上有人提出不惜代价对这些贫困人口扶贫是否值得的观点。
  精准扶贫是直接关系到我国是否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性问题。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社会主义理论认识到共同富裕需要发展公有制经济,后来这一理论突破了“又大又公”的认识局限,鼓励发展多种所有经济,先富后富再共同富裕,从而在理论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除了让有能力有条件发展经济的所有人能够脱贫致富,也不能让没有能力条件或者暂时没有能力条件发展的人被忽略,这就需要对每个困难人口进行扶贫,这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共同富裕思想的核心所在。
  精准脱贫更是关系到我国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从理论上说,动员组织公共资源和社会力量让每个农民过上好日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重要体现之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现行标准下的任何一个贫困人口没有如期脱贫,就是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最好例证,事实胜于雄辩。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发展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又一重大实践,也是我党兑现在建党时就提出来的带领全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共同道路的庄严承诺,进一步强化了我们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和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我们需要认真学习领会,形成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完成时代赋予我们这代人的重任。
(作者:李国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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