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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十五届第二次常委(扩大)会议

会议决定政协兴宁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7日至8日在兴城召开

浏览次数:2013   发布时间:2022-02-25 18:45

  2月25日,市政协主席陈日新主持召开市政协十五届第二次常委会议,决定3月7日至8日在兴城召开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朱志勇,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潘启东,市政协副主席罗苑铭、罗宇芳、练胜红、郑华、陈思忠、李朝晖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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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梅州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兴宁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省、梅州政协会议精神;协商讨论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市政府办理兴宁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情况通报,审议通过了兴宁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草案)、《兴宁市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考核办法》(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增补兴宁市政协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名单,邀请出席和列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及名单,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正、副秘书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报告人,协商决定了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第十五届兴宁市委员会第2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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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定,政协兴宁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7日至8日在兴城召开。

  会议协商决定增补彭伟洪、何森清、陈兵、王云波、陈小玲、黄雅敏、陈立祥、刘海彬、王凯、曾思明、张宏基、罗冬燕、陈舵、陈声凯、李雄、陈安妮、许有荣、吕国康、刘新安、廖国明、李兆平、陈梅清、陈崇文、伍美玉、袁萍、陈宝光、文嘉豪、王汉龙、余炜衡、曾智刚、杨宇杰、陈刚涛、刘晟、陈红娟、邓希原、李燕荷、黄宇帆、李小康、曾宏山、彭红霞等40人为十五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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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日新主席要求各位政协常委要在四个方面带好头、作表率:一是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方面带好头、作表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六中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二是在推动履职工作建言献策方面带好头、作表率。要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用好政协话语权。三是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方面带好头、作表率。要带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在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意识方面带好头、作表率。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准备委员提案、大会发言、即席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成果,提出专业性强、精准度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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